上海职称代理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
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下设绿化林业专业学科组、市容环卫专业学科组和野生动物繁育与保护专业学科组。
二、政策依据
评审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沪绿容〔2016〕210号),以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三、申报对象
从事绿化林业规划与设计、科研与技术推广、建设与管理、施工与养护、苗木生产与繁育、生活废弃物处理工程与管理、环境保洁技术与管理、环卫设备设计制造与使用维护、市容和景观(灯光)工程与管理、环境监测、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与保护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执行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以受理。
(三)学历资历
1、正常申报
申报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申报:
(1)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9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6年。
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在职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转评
(1)已评聘工程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上述学历要求,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
(2)在区县农村集体单位从事绿化、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满5年,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评聘为农村集体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转评绿化林业工程师。
3、破格
破格申报工程师须符合《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沪绿〔2016〕210号)的规定条件,并参加学科组专业答辩。
(四)继续教育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精神,申报人员应通过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初级班及项目管理初级班三门课程中任意两门公需科目共4个学分的继续教育。
(五)专业基础测试
根据《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沪绿〔2016〕210号)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根据申报专业选择参加由中评委组织的绿化和市容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绿化林业专业基础测试、市容环卫专业基础测试、野生动物繁育与保护专业基础测试),专业基础测试成绩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
(六)论文、论著
提交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或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科研项目、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等技术工作而撰写的技术工作总结两篇及以上,论文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技术工作总结须是申报者独立撰写,字数均不少于2500字。申报人应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请在论文首页上注明“主送论文”)。学位论文、项目说明书等不得作为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提交。
(七)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进一步了解情况。
可提供的外语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职称外语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
可提供的计算机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职称计算机考试证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
(八)其他事项
1、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可免初级技术职务聘任资料,直接申报。
2、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近3年内(含3年)曾参加过评定而未通过、非本专业学历、现有资格非本市评审的申报对象,必须参加面试答辩,其余面试答辩对象由中评委抽取。
3、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 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在相关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4、申报人员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5、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五、申报办法
1、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结合单位用人需要、申报者业绩情况,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者根据评审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及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签署承诺书。申报人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其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其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5日(9:00-11:30,13:30-16:30),提交材料时需携带全部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材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上海市园林职工学校(制造局路130号园林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龚老师53079973、沈老师53079972
七、评审费用
申报工程师的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60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付清。
附件:
1、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2、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
3、承诺书
4、个人申报信息表(交电子文档)